湖南革命軍事館關于持續開展文物(實物)史料征集活動的公告
湖南革命軍事館作為我省唯一的省級綜合性軍事歷史類場館,建成后將免費向社會開放,誠盼社會各單位和各界人士、駐湘部隊和官兵、湘籍軍人和退役軍人踴躍為湖南革命軍事館捐獻文物(實物)史料、提供相關線索。
一、征集范圍
反映從古至今與湖南相關的軍事事件、軍事戰爭、軍事人物、愛國志士等有關文物(實物)史料,以及湘籍軍人在省外有關文物(實物)史料。
重點征集中國共產黨在湖南領導人民軍隊進行革命、軍事作戰、建設發展、遂行維權維穩、邊防斗爭、國際維和、遠海護航、重大安保任務,以及助力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參加搶險救災、支援地方經濟社會建設、開展對外軍事交流合作等活動及領袖將帥、革命英烈和革命軍人的有關文物(實物)史料。
二、征集類別
(一)文獻。主要指黨政軍機關、團體及其他社會法定機構頒布或形成的各種法律法規、政策性文件等,主要包括各種重要會議的決議、決定、宣言,各種文書、布告、電報、報告、指示、通知、總結等。
(二)手稿。主要指領袖、將帥、烈士、英模、愛國人士及各界公認的著名人物等親筆起草或書寫的各類文字性材料,主要包括文件、電報、作品、題詞、信函、日記、自傳、血書、入黨入團入隊申請書等。
(三)書刊、傳單。主要指黨政軍機構、團體及其他社會法定機構編輯出版或內部刊行的各類出版物和宣傳品,其中書刊主要包括書籍、報紙、期刊、號外、時事材料、回憶錄、文件匯編等印刷品;傳單主要包括重大事件和歷史大規模群眾性運動中散發、張貼的傳單、標語、漫畫,重要戰役的捷報,也包括交戰雙方向敵方散發的宣傳品。
(四)勛章、徽章、證件。主要指黨政軍機構、團體及其他社會法定機構為紀念、表彰頒授的紀念品或證明身份、經歷的證書和文件,主要包括各類獎章、勛章、獎狀(立功喜報)、紀念章、證章、證件(入伍證、學生證)、證書(畢業證)、代表證,以及其他標志符號等。
(五)旗幟。主要指黨政軍機構、團體及其他社會法定機構設計、制作或使用過的各類旗子,主要包括國旗、軍旗、獎旗、艦旗、隊旗、錦旗、賀幛等各種標志性、識別性旗幟等。
(六)印信圖章。主要指黨政軍機構、團體及其他社會法定機構使用過的關防、公章、各種印信,著名人物個人使用過的印章等。
(七)武器裝備。主要指重大歷史事件、英模單位、英模人物使用過或在武器裝備發展史上具有典型意義的武器、武器系統和軍事技術器材,主要包括各種兵器、彈藥和軍用車輛、機械、器具、地圖、通訊器材、防護器材、觀測器材、醫療器材及其他軍用物品等。
(八)生活用品。主要指各時期軍隊、預備役和民兵配發或英模單位和英模人物使用的被服和生活裝具,包括衣服(軍服)、帽子、鞋子、大衣、雨衣、被子、褥子、挎包、糧袋、水壺、腰帶、牙缸、背包帶、綁腿等。
(九)音像制品。主要指反映重要歷史的原版照片(含底片)、錄音帶、錄音唱片、紀錄片、錄像帶、光盤等。
(十)藝術品、工藝美術品。主要指中國書法家協會、中國美術家協會或其他國家權威協會的會員以上人員創作的軍事題材作品,包括書法、繪畫、雕塑等。
(十一)貨幣、郵票等實用藝術類物品。主要指國家、軍隊制作或使用的各種有價憑證,主要包括錢幣、契證、票據、收條、借據、憑證等,及軍事題材的軍用郵、紀念郵、首日封等。
(十二)實用器材。主要指材質珍貴、具有一定工藝或價值的金器、銀器、銅器、玉器、漆器等實用器物。
(十三)名人遺物。凡不能歸入以上類別的領袖、將帥、烈士、英模、愛國人士及社會各界名人的遺存物。
(十四)古近代軍事文物。主要指歷朝歷代的歷次戰爭、戰役、戰斗和重要歷史人物、著名英烈、愛國志士等所使用和產生的武器、裝備、軍事用品等歷史遺存物、圖片,主要包括詔書、兵書、璽印、信札、軍事圖書、甲胄、大刀、長矛、標槍、火炮等。
(十五)其他。主要指歷次戰爭、戰役、戰斗及革命活動繳獲敵人的相關物品,以及其他反映湖南軍事事件、軍事戰爭、軍事人物和兵要地志等物品。
三、征集方式
軍事館可以通過接受捐贈、借用代管等方式征集文物。
(一)接受捐贈。鼓勵社會組織和個人本著自愿的原則捐贈文物。捐贈文物有價值的,頒發捐贈證書。捐贈文物價值較高、數量較多的,可單獨舉行捐贈儀式。作出突出貢獻的可寫入《館志》。捐贈文物一經陳列,將在展柜中永久署名。
(二)借用代管。社會組織和個人自愿將文物借與軍事館展出或保管的,經專家鑒定后,簽訂借用、代管協議,由軍事館對其進行科學保護、安全保管和合理利用。
四、征集時間
本征集公告長期有效。
五、聯系方式
聯系人:衡陽警備區政治工作處 譚緒衛
聯系電話:19973473456
郵箱:154574897@qq.com
地址:衡陽警備區辦公大樓3樓征集辦公室
衡陽警備區政治工作處
2024年4月20日